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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2015年接收推免生章程

时间:2014-09-15 14:32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获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和专业实践具有浓厚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5、符合申请学院和专业提出的其他要求。

二、申请流程

1、查询招生专业目录

有意申请我校者访问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或者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网上申请

有意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填报申请信息,并将所需申请材料扫描件压缩打包作为附件上传。为方便学院审核,预计在母校有推免资格的学生,可提早将学院所要求的申请材料压缩打包,并发送至申请学院指定邮箱。

注意:无论是否提早通过邮件发送申请材料,凡有意申请我校者必须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完成网上申请。

3、学院初审

学院根据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对申请人进行初审,并在“推免服务系统”向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

4、复试和体检

确认接受复试通知的申请人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复试,复试时须携带所有申请材料原件交相关学院审核。

复试时,须携带2014年7月25日以来推荐学校医院或其他三甲医院升学体检报告供学院审核。

5、拟录取学院根据复试结果,择优录取,并将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报送校研招办,由研招办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向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收拟录取通知,如逾期未同意,学校有权撤回拟录取通知并取消考生拟录取资格。

6、政审、调档、寄(送)录取通知书

拟录取考生在2015 年6 月完成政审和调档,届时请查询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的相关通知。

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调档完成后于6 月下旬寄给本人。

三、学费和奖助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从2014 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目前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学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10000元/学年。

凡是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后都可以享受不低于1.5万的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最高5万),以及5000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及6000元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此外,在申报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培育计划,资助研究生学术交流以及国家奖学金评选等项目上,同等条件下对推免生优先考虑。  目前,我校已建立起比较健全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并在持续完善中,研究生待遇水平不断提高,据统计,目前我校推免生在校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助金总额最高可达到26万以上。

我校研究生学费及奖助体系详细政策,可登录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看。

四、其他

1、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旅游管理硕士(MTA)、工程管理硕士(MEM)、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MPM)等五个专业学位不接收推免生。

2、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取消其学籍。

3、推荐免试入学者若未能如期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将取消录取资格。

4、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5、政审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6、如本章程与教育部2015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规定有冲突,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五、联系方式: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      邮政编码:362021

联系电话:0595-22692540(吴老师)、0595-22690922(陈老师)

Email:534357411@qq.com (吴老师) 、yzb@hqu.edu.cn(陈老师)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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